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

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主要清查数据成果

召开普查清查工作现场会

 

  水利工程基本情况

  我市有水库工程76座(库容大于10万立方米1座),第次水电站工程788个,全国水闸工程97座,水利泵站工程495座,普查堤防工程297条(段),主清规模以上农村供水工程103处。查数

  经济社会用水

  按照我市各县区城市化程度,据成我市从乡(镇)、第次村(居委会)选取800户居民生活用水调查对象。全国在灌区用水调查中,水利抽取了20%的普查灌区作典型调查,共抽取了158个灌区作为调查对象。主清全市共调查公共供水企业34家,查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调查对象62个,据成工业企业调查对象454个,第次建筑业与第三产业调查对象563个。

  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

  河湖开发治理保护专项清查名录经过县区、乡、村多次审核,按要求核实补充后最终确定:全市河湖取水口共有1526处,地表水源地62处,治理保护河流(河段)67处,全市入河排污口665处,无治理保护湖泊。

  行业能力建设情况

  全市共计完成清查对象767个,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2个,事业单位72个,社会团体18个,企业631个,其它34个,确保了清查对象的完整性与正确性。

  灌区专项

  灌区清查名录经过县区、乡、村多次审核,按要求核实补充后最终确定:全市范围内共有998处灌区(涉及两个跨县灌区),总灌溉面积66.9233万亩。在清查的所有灌区中,1万亩以上30万亩以下的灌区8处,2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的灌区31处,50亩以上2000亩以下的灌区959处。

  地下取水井专项

  我市境内共有地下水取水井井数36412眼,机电井井数30475眼。其中,规模以上机电井34眼,规模以下灌溉机电井30441眼,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1眼。

分享到: